受伤的人不愿意找律师,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怕收到一张付不起的账单。但在加州的车祸和人身伤害案件里,这种担心通常是对律师收费方式的误解。
在加州请人身伤害律师,要先付钱吗?——通常不用。
加州绝大多数人身伤害律师采用风险代理收费(contingency fee)。说白了就是:
- 接案不收前期费用。
- 首次咨询免费。
- 律师费是从为你争取到的赔偿里,按约定比例收取——在案件结束、拿到和解或判决款时才扣。
- 如果没有追回赔偿,一般你就不用付律师费。
这就是很多人听过的"不成功不收费"背后的模式。具体的比例、以及费用怎么算,都会写在你和律师签的书面收费协议里,签之前你就清楚条款。
那上庭呢?是不是要另外收钱?
在风险代理模式下,律师一般会一路代理你走完协商,必要时包括诉讼和出庭,过程中不按小时向你收费。案件开支(立案费、调取记录、专家证人等)通常由律所先垫付,最后从赔偿里报销——同样会写在协议里。
"可是我现在连看医生的钱都没有"
在加州,有两点值得知道:
- 很多医疗提供者愿意以医疗留置权(medical lien)的方式先给事故伤者治疗——等你拿到赔偿再付,而不是当场收费。
- 做一次案件评估不花钱,所以你可以在掏一分钱之前,先弄清楚自己有哪些选择。
那"问一下"到底要花多少钱?
不花钱。案件评估免费,而且没有义务。你可以先弄清楚自己是否可能有索赔、大概会涉及什么、费用怎么算——然后再决定。(如果你还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受伤,可以看[《被追尾后颈部伤害为什么可能几周后才出现》](/zh/blog/rear-end-collision-delayed-neck-injury-california)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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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为关于加州法律的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,也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保证或预测。收费条款因人而异,由你与你聘请的律师约定。LawyerFinder 是一群独立加州律师联合投放广告的平台,不是律师转介服务,也不是律师事务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