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正常死亡
属于 重伤与非正常死亡
关于非正常死亡
因他人的行为而失去挚爱,是一段深切而痛苦的经历,任何言语都无法减轻这份伤痛。在加州,非正常死亡索赔允许特定的在世家属,例如配偶、同居伴侣,以及《民事诉讼法》第377.60条所列的子女,就家庭所承受的损失寻求赔偿。此项索赔与遗存诉讼(survival action)不同,后者涉及逝者生前所经历的损失。可获赔偿的损失可能包括逝者本应提供的经济支持、失去的陪伴与照料,以及丧葬费用等。您无需着急。当您准备好时,欢迎分享您的情况,并联系加州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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